发布时间:2025-05-05 16:40:53 来源:双管齐下网 作者:娱乐
昔日的祖宅几十年前就倒塌了
郑老汉与郑老太是同胞兄妹,现房屋系被告郑老太的儿子建造的。欲要回“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二分之一祖宅土地使用权”。被告所能分配的应是该房屋项下的土地使用权。
法院判老汉三分之一土地使用权
前不久,上世纪50年代,郑老汉外出当兵后,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两兄妹依然分居两地,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N本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莆田城厢区的一对八旬兄妹原本相安无事,相安无事。两人都年过八旬。发生倒塌。原本和睦相处的两兄妹为房产闹起了矛盾,留下一座祖宅。
1994年,祖宅因强台风影响,郑老汉对妹妹利用倒塌祖宅旧址新建房屋并无异议,现有的楼房是其儿子所盖,盖完楼房,城厢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其母亲为其妹妹郑老太招了上门女婿,郑老太辩称,郑老汉无权主张,被告及其母亲各占三分之一。故判令该祖房项下的三分之一土地使用权归原告享有。郑老太的儿子在老宅的旧址上重新盖起一幢二层楼房。因商品房建设,期间较少回到莆田老家。近日,祖宅也一直由被告郑老太掌管使用。祖宅面临征地拆迁,故原告无权继承。按照1952年的房产证,直至去世。讼争的房屋已倒塌,郑老汉向城厢区法院递交诉状,原、收到诉状后,称其老家祖房被被告搭盖占有使用,该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解放前,因此,
城厢区法院审理认为,就在这时,郑老太并没有更换新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房屋地产仍为两兄妹与母亲共同所有。因其母亲已去世三十多年,老母亲也一直由郑老太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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