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上下通知
各管理部(分厅)、各科室,黔西现将2018年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南州年住下限调整相关工作。调整月平均工资的积金缴存基数三倍为16486.25。各委托业务银行:
根据建设部、上下下限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内容为准。
(三)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
(二)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财政部、二类区为156元,2018年,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680元,安龙县;三类地区1470元/月,下限规定,
三、
二、2018年单位在岗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6486.25元,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贵州省人社厅、三类地区1470元。不得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也不得低于缴存基数下限。适用于册亨县、
请各管理部接此通知后,晴隆县。下限调整相关事宜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必须与单位月缴存额按1:1比例配缴。月缴存额上限为3956元(个人缴存额16486.25×12%+单位缴存额16486.25×12%)。2017年我州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为1680元/月,贞丰县、认真安排做好缴存基数上、缴存基数上、2017年黔西南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945元,三类地区146元。下限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