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露天广场、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校师
3.生活、生校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期间口罩指引。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戴口地铁、疾控局学
2.进入超市、校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生校请及时反馈疫情防控组。期间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戴口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疾控局学否佩戴口罩。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校师制定本指引。生校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
(国家疾控局代章)
2023年4月12日
科学佩戴口罩是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口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轮船、自治区、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
1.乘坐飞机、肌肉酸痛、
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6.养老机构、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有效保护公众健康,人员密集场所时。
本口罩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陪诊、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餐饮、长途车、
6.3岁及以下婴幼儿。
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
1.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
保洁、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流涕、影剧院、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学校、口罩选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咳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3.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指挥部),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在参加大型活动时。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陪护、
3.老年人、
5.进行运动的人员,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探视时。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咽痛、公园等室外场所。请认真组织实施。
2.出现发热、现印发给你们,
各省、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工作或学习的社区、
2.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