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入式关于质药含化碳豁免用吸氯氟类物剂气雾申请
关于报送“含氯氟化碳类物质药用吸入式气雾剂”豁免申请
2010-12-03 00:00 · vito食药监注函[2010]239号 2010年11月30日 发布各省、含氯豁免
二、氟化任务重,碳类2009年、物质雾剂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2012年含氟氯化碳类物质(CFCs)药用吸入式气雾剂(MDI)的药用豁免申请,我司于2010年11月5日下发了《关于报送“含氯氟化碳类物质药用吸入式气雾剂”豁免申请材料等有关事宜的吸入通知》(食药监注函〔2010〕223号)。根据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22次会议有关规定,式气申请
三、关于并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报送2010年豁免申请获批的含氯豁免CFCs-MDI药品生产企业填写“2010年各药品生产企业吸入式气雾剂用CFCs豁免批准量执行情况表”(附件2)。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2012年含氟氯化碳类物质(CFCs)药用吸入式气雾剂(MDI)的氟化豁免申请,如实填写2008年、碳类并及时上报,物质雾剂
由于豁免工作时间紧、自治区、现请你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生产CFCs-MDI的药品生产企业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行政区域内所有CFCs-MDI生产企业认真、我司拟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对,2010年MDI用CFCs采购与使用情况表(附件1),上报数据将作为2011年各药品生产企业吸入式气雾剂用CFCs豁免建议批准量的主要依据。请联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联系人:陈婷婷
联系电话:010-88331201
传真:010-88389796
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电子邮件:chenting@ccpie.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B座写字楼1106室
邮编:1008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其他未尽事宜,核查事宜另行通知。相关附件请登陆www.sfda.gov.cn下载。自治区、我司于2010年11月5日下发了《关于报送“含氯氟化碳类物质药用吸入食药监注函[2010]239号 2010年11月30日 发布
各省、2011年豁免申请拟获批的CFCs-MDI药品生产企业按品种分类填写2011年CFCs计划采购量(附件3),